6月13日消息 日前有报道称,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享单车品牌ofo小黄车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正江已经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限制出境!感兴趣的朋友,不妨来了解一下。

据悉,早在2018年12月4日,法院就曾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戴威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至于陈正江,其于2014年年底加入ofo,为中国区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2018年10月29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戴威变更为陈正江。
值得一提的是,ofo目前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多达146条,涉及北京、上海、天津、西安、厦门、南京等地区法院,数额从数万元到数亿元不等,且曾1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目前全部未履行!那么,各位小伙伴又如何看待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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